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19-12-02 浏览次数:527 来自: 律平法律服务成都有限公司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工作中和日常生活中,难避免的就是意外。而往往发生工伤后,索偿手续让人脑瓜疼。经常跑了很多单位,仍然没有完成手续。那么,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而工伤认定,只是决定受伤者是否属于工伤,可以适用工伤保险规定进行处理,但不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
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因伤、病已经不能从事任何强度的工作,甚至连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顾。对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它涉及医学,伦 理学等有关的知识,并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性规定,是在明确的鉴定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被鉴定人的病情后做出的。
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
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评估的终结果是计算和确定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金额。常见于交通事故纠纷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纠纷。
有何区别
事故发生后,许多当事人不知道工伤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赔偿项目和法律关系。未能区分两者,及时确定相应的,导致部分合理数额的赔偿没有及时提出要求。
由于劳动能力评估和残疾评估都需要在正确的时间进行,如果错过了时间,就有可能造成无法识别的情况。
律平法律服务成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502858003
详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双楠段90号附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