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打电话不救人?车祸致两人死亡,司机反应引众怒!
发布时间:2019-08-01 浏览次数:375 来自: 律平法律服务成都有限公司
只打电话不救人?车祸致两人死亡,司机反应引众怒!
发生车祸怎么办?报警!
有人伤亡怎么办?救人!
那问题来了
如果车祸致人伤亡
是先救人还是先报警呢?
案件回顾
据@北京交警 通报,7月16日3时许,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前方一辆铲车相撞后起火,小客车内司机及乘客2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一段现场的视频在网上 流传开来。
视频记录了追尾车辆从冒烟到起火,终被火焰吞噬的全部画面。前车铲车司机下车后,一直在打电话,先报警却未先救人。
视频显示,旁人一直在呼喊“先别打电话了,快赶紧把你的车往前挪”、“我开车给你拉一下,你先把人弄出来”,但铲车司机还是一直在打电话。
▲图中白色上衣手持电话者为铲车司机
几位路人用自己车内的灭火器扑救,但因为火势过大,无法扑灭。拍摄视频的网友叹息:“救不了了,人已经没了。”
网友热议:
铲车司机为什么不先救人?
网友热议:铲车司机为什么不先救人?对于此事,网友持不同意见。
有疑惑:“开始火不大,为啥不上去看看车里的情况,一直打电话?”
有猜测:“(司机)的想法是要保持现场原状等交警来鉴定,证明是对方主要责任,他把救人性命放在了后头考虑。”
有追问:“铲车可以上四环吗?如果连后尾灯都不带亮,能不追尾吗?”
法律专家:
有人受伤 一 定先救人
针对“先救人还是先报警”这一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按照国家道路安全法的规定,(如果有人受伤),驾驶人应当是立即施救,法律规定是实施施救后,才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一直以来,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第 一时间报警”的观念深入人心。其实不然,如果有伤者,我们应该要“第 一时间救人”!
黄金一小时”救护法则
“黄金一小时”指从救护人员开始救治到手术的时间不超过一小时,可以提高患者的存活率。
法国的实践表明,对于交通事故重伤者,在30分钟内获救,其生存率为80%。在90分钟内获救,其生存率仅为10%以下。
交通事故发生后,第 一个到达现场的往往是过往的车辆驾驶人、乘车人等非专业救助人员,这些非专业救助人员才是有条件在“黄金一小时”内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的人。建议每个人都学习一些必要的急救知识,掌握交通事故现场对受伤人员的初步救护技能。
央视评论:
不懂法,害人终害己
央视特约评论员杨禹对此事做出评论:不懂法,害人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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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淡定无比的前车司机,恐怕他大的问题不是“冷漠”,而是根本不懂法。不懂法,可能害死别人,终也会害了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白纸黑字,一清二楚——先救人,再报警。
这位前车司机的实际做法,是“先报警,再继续打电话,一直打电话,就是不救人”。旁人怎么呼喊让他先救人,他都无动于衷。当时如果有人能断喝一声,“你不先救人,就是违法行为”,他也许能醒悟过来。可惜,火已息,人已亡,错(甚至可能是罪)已成,没有“也许”。
视频里唯 一令人欣慰的场面,是很多路人,包括拍摄视频者,一直在努力救人。他们实际上履行了道交法规定的“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的法律义务。他们当中有些人是懂法的,有些人可能也背不出道路交通安全法里的对应条款,但其自身行为的价值取向和法律规范的价值取向高度一致。
这起事故,有待相关部门调查清楚。还有很多复杂可能,待事实清楚了,属性也就清楚了。若有违法的,跑不了。我们除了替逝者惋惜,除了谴责那位无论从法、理、情哪个角度都应该被谴责的前车司机外,也不妨自问一下,在此事发生之前,我们自己清楚地知道“先救人、再报警”的法律要求吗?我们清楚地知道其他一些事关生命安全的法律规定吗?
在一个法治国家里,懂法的终究是多数,但一 定也有一些人是不知道的,或是模模糊糊、不敢肯定的。这说明,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基本法律常识、普及带有法治底色的交通文明,路还长,我们要加快走。
一个人会开车,不等于就能成为一个懂法的交通参与者。这起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看法
以上讨论的法律问题都是基于大家看到的视频,截止目前,事故的责任认定尚未公布,更多的细节真相也待警方进一步核实。当然,我们不是铲车司机,无法了解到当时他的心境与处境。我们能做的是静待结果和提高自身应急处理的能力与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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